集团公司纪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上级精神和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对全体党员、干部做出如下规定:
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按规定及时登记上交集团公司纪委。凡违反规定收受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严禁以任何借口索要、低价购买、接受下级和业务单位土特产和其他礼品,不允许以过节为由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钱物,更不许到业务单位报销各种费用。
严禁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推销商品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党委〔2014〕15号文件规定,事前必须向纪委申报备案,不得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嫖娼和封建迷信活动。
集团公司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号码:0371-64569007,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集团公司纪委将严肃查处。